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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与警示——薛玉泉狱中现身说法
来源:大众日报
这是一场特殊的“报告会”。
时间:3月18日上午
地点:济南监狱
听讲人:济南市70名副局级以上干部
“报告人”:正在服刑的原省黄金工业局局长薛玉泉
[薛玉泉,男,1948年生,1997年5月任山东省黄金工业局局长,2000年4月1日被捕。经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4月至2000年2月,薛玉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38次收受或索取83名个人及单位的钱物,总价值196万余元。1997年12月1日,薛玉泉挪用公款400万元,用于成立私有企业注册验资。
2001年5月2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薛玉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罚金4万元。]
这是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不大的会议室十分安静。只有一个略显苍老的声音在诉说着心中无限的痛悔——
一
我今天站在这儿,心中的悔恨无以言表。希望大家从我犯罪的经历中,剖析根源,吸取教训,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我出生在辽宁大连,父亲是军人,常年征战在外,是母亲受苦受累把我带大。解放后全家在烟台团聚,我参加了工作,并到北京钢铁学院接受高等教育。28岁就成了省冶金工业厅的副厅长,是当时省内最年轻的副厅级干部。党和政府这么信任我,重用我,我却辜负了党的信任。
我犯的一个罪是虚报注册资本罪。那是1997年10月,儿子准备出国,正在家中复习外语。一个朋友找上门来,说注册个公司吧,反正你儿子现在也没事干。注册公司需要注册资金,12月1日,我指示黄金公司原财务部部长李某将本单位的400万元划入新公司的验资账户。接着,我到中央党校学习,期间就读到了新《刑法》,知道了这是犯罪,但大错已经铸成。不久李某因其他事发,这件事也就暴露出来。
我的另一个罪名是受贿罪。至今我还记得接受第一笔贿金时的情景。那是1992年,我要出国到瑞典考察,有人送了我1000美元。开始我还有些警惕,但觉得这不过是礼尚往来,也就没当回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访谈 范立山(济南市纪委干部):从这些年济南市纪委办过的一些案件也可以看出,多数犯错误的干部并不是一下子就跳进犯罪深渊,而是在工作中逐步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吃吃喝喝开始慢慢发展到多拿多占、索贿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以致身败名裂。因此,党风廉政教育时刻不能松懈,要时时敲警钟,让“第一次”永不发生。
二
我的犯罪给党和政府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党培育了我这么多年,我却败坏了党的形象,给党抹了黑,我对不起党。这也是我为什么不请律师、不上诉的原因(注:后来检察机关为薛玉泉指定了律师)。
我对不起单位。黄金公司当时准备上市,前期已做了大量工作,排在前几位,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公司的发展就能注入新的动力。正因为我的锒铛入狱,上市之事被搁置,至今仍无希望。
我更对不起我的家庭。76岁的老父亲革命了一辈子,没想到自己的儿子竟成了人民的罪人。老两口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双双住进医院。家属本来是单位的中层干部,也受牵连,被取保候审。27岁的儿子已谈了好几年对象准备结婚了,也因此事告吹,至今还没有个正式工作。我现在整日为他担心,千万不要走上歧路啊!
对个人的影响就更不用说了。我曾经算过我犯罪的“成本账”:我今年55岁,被捕时51岁多一点,至少还可以再干10年。当时的月工资是5000元,家属的工资是2000多元,儿子也有1000多元的收入。全家人的收入加起来,一个月就有近万元,一年至少就是10万元。10年呢?100多万元。那还是当时的工资标准。就按现在的工资递增幅度看,10年收入200万元应该没问题,和收受的贿赂差不多。这又是何苦呢?何况除了正常的工资收入外,还有国家提供的方便,如公务用车、出国考察等,真正是得不偿失啊!腐败这条路不能走啊!
访谈 陈海燕(济南市文化局副局长):一人犯罪,对党、对国家、对单位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对家庭、对亲人的伤害更是巨大。一个党员,特别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多为人民办事、为国家多做贡献当作人生最大的成功、最大的快乐,这样才能筑牢防腐堤坝,永不变色。
三
根源在哪?后来我一直在想。政治上的堕落是重要根源。平时总觉得很忙,没有时间学习。政治上的堕落导致了世界观、人生观的变化。在黄金公司老总的位置上经常出国,看到国外的花花绿绿,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其次是思想上的特权意识导致了道德的衰退。总想着自己是个厅级干部,比较成功了,到今天也不容易,再说领导多吃点多占点不是很正常的吗?这种特权思想让自己的心灵扭曲了。不管是下去检查工作还是业务往来,吃喝玩乐,自己哪掏过一分钱?还觉得是理所当然,忘记了自己是一名人民公仆,把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自己服务。
还有就是比较严重的侥幸心理。收受别人的贿赂时就想反正是你知我知,你我不说,谁也不知道。再说现在都这样,怎么就单单会查到我呢?就是有点儿风吹草动,上面也会有人罩着,怕什么呢?这是这种侥幸心理让我有恃无恐。
所谓的关系网有没有用呢?再严密再硬的关系网在法律面前都是软弱无力、不堪一击的。要说关系网,我可能比在座的诸位都要强,在厅级干部的位置上呆了20年,老领导老上级老同事老朋友多的是,但一旦出了事,谁也救不了你。刚进检察院的时候,我想我就是咬紧牙不说,你还能把我怎么样?但我不说,有人说,事实摆在那,你不承认有什么用?
访谈 胡桂敏(济南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这次警示教育课对今天所有的学员都是一次灵魂的净化。权是人民给的,要牢记党的宗旨,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为人民用好权,谋福利。
四
要问我恨不恨检察院、检察官?说实话,开始时是有很强的抵触心理,十分憎恨检察院。为什么检察院单盯着我不放?为什么法律单单和我过不去?后来在检察官的教育说服下,我明白了,不是法律和我过不去,是我和法律过不去;不是检察院和我过不去,是我和党、和人民过不去。说真心话,我现在不但不恨检察院,还十分感谢检察院。我算了一笔账:我在任黄金公司总经理的8年10个月里,平均每天受贿是600元。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是司法部门及时地中止了我的犯罪行为,救了我一条命啊!
在座的诸位也都是领导干部,也都在各自的位置上有着一定的权力,我愿意用自己的经历给大家一个警示。我最深刻的教训就是要正确使用权力。当官主要是用权,怎样为人民用好权?我有几句话想说。一句是“三民”,即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一句是“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权力是人民给的,要用来给人民办事,千万不要以权谋私。通过我的经历,我还想给党和政府提个建议,那就是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一定要落到实处。对我的事,以前也有很多人民来信,纪检部门也和我谈过话,也打过招呼。但谈过也就算完了,反而让我觉得纪检、司法部门也不过如此,不但没收敛,胆子反而越来越大了,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访谈 活动组织者,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朱文兴:把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好的教育效果,这也是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初衷。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要牢记“两个务必”,“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就要求我们除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外,还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因为蜕变往往是从忽视学习开始的。只有思想上永不落后,认识上永不糊涂,时刻自警自醒,才能永葆党员干部本色。(记者 晁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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