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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五年来反贪立案侦查十七万余人挽回损失一百八十九亿元
从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5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办案作为反贪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强化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2001年至2005年7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52440件17008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9.6亿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5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有三个特点: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绩显著。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78202件,占立案总数的51.3%,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5816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197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04%,其中厅局级干部820人,省部级干部29人。与2001年以前相比,大要案的立案数有所增长,大要案的比例稳步提高,有力地惩治了腐败分子,昭示了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决心。二是查办重点领域、行业犯罪持续深入,保障了国家重大改革和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减少了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防逃、追逃工作不断加强,共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5400多人,境外追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将余振东等一批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树立了国家的法制权威,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王振川说,5年来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办案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全国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案件的移送审查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由2001年的88.74%、98.3%,提高到今年的95.37%、99.1%;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由5.61%、12.46%下降到2.47%、7.94%。
据介绍,5年来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地级以上检察院普遍设立了侦查指挥中心,建立侦查人才库,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提高了反贪侦查整体作战能力。完善案件分级管辖制度,建立以省级院为指导、地级院为主体、县级院为基础的查办重大案件工作机制,有力强化了上级院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探索、规范以事立案在反贪工作中的运用,拓宽了立案方式。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制约机制,认真部署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保证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反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一大批检察院相继建成了办案指挥系统,实现了远程指挥和同步录音录像,有的还装备了技术先进、功能齐备的侦查指挥车等,在办案中有效发挥了科技的威力。反贪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高检院组织了首次"百优双十佳"评选活动,表彰了"全国十佳反贪局"、"全国十佳反贪局长"等一批先进典型,极大地激发了反贪部门和反贪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在社会上树立了反贪队伍的良好形象。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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