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出口企业的选择原则和条件

一、原则

1、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企业;
2、以电子信息(包括软件与通信)、新材料、医药、家电、消费类电子五大技术领域为主;
3、企业出口额较高,增长较快;
4、适当照顾西部地区;
5、尽量保留原166家中的重点企业。

二、出口额标准

1、电子信息    500万美元 
   其中:软件  100万美元
2、生物医药    300万美元
3、消费类电子  500万美元
4、新材料     1000万美元
5、家电       1000万美元

(本信息来源于省科技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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