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出口企业的选择原则和条件
一、原则 1、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出口企业; 2、以电子信息(包括软件与通信)、新材料、医药、家电、消费类电子五大技术领域为主; 3、企业出口额较高,增长较快; 4、适当照顾西部地区; 5、尽量保留原166家中的重点企业。 二、出口额标准 1、电子信息 500万美元 其中:软件 100万美元 2、生物医药 300万美元 3、消费类电子 500万美元 4、新材料 1000万美元 5、家电 1000万美元 (本信息来源于省科技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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