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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济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济宁市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驻济单位:
为做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调动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济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5年济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05年市科学技术奖原则上受理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前通过专家鉴定并应用的科技成果。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申报书与附件合装成册,附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不另加封面。
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两部分。电子文档使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系统(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发布版)》,按软件使用说明,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电子版,并由软件系统生成上报电子文档。推荐书的书面材料使用软件的打印功能打印,一式2份。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按要求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 应用证明;
3、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 其它证明材料;
5、 主要研究试验报告;
6、 项目简介并拷软盘(Word格式)。
上述材料按申报书、附件材料1—6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
三、 申报程序
(一)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县市区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上报;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上报;中央、省驻济单位,大型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采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推荐系统(山东省科学技术推荐系统—发布版)》版本,请各申报单位及时登录济宁市科技局网站(www.stbjn.gov.cn)或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下载。
四、报送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05年3月15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费用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每项交纳评审费150元。
六、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科技局和市直各系统、单位的主管牵头部门要广泛宣传科技进步奖的意义和作用,动员组织本辖区和系统内的单位积极申报市科学技术奖。
2、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材料一律送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二楼大厅)。地址: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吴泰闸路75号(香港大厦对过),电话:2363780。
3、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7)2315743
通讯地址:济宁市红星东路129号(272017)
200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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