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4年济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科字〔2004〕8号(2004年1月12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省驻济单位:

为做好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根据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4年市科学技术奖原则上受理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前通过专家鉴定并应用的科技成果。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申报书与附件合装成册,附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不另加封面。

具体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两部分,使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完成单位版)》。按软件使用说明,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电子版,并由软件系统生成上报电子文档。申报书的书面材料使用软件的打印功能打印,一式2份。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按要求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 应用证明;
3、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 其它证明材料;
5、 主要研究试验报告;
6、 项目简介并拷软盘(Word格式)。

上述材料按申报书、附件材料1—6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程序

(一)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市区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上报;市直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上报;中央、省驻济单位,大型企业集团可直接报市科技局。

(二)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采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V2.0》版本,请各申报单位及时登录济宁市科技局网站(www.stbjn.gov.cn)或山东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下载。各申报单位必须报送系统生成的上报电子文档和使用软件功能打印的申报书面材料。

四、报送时间

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04年3月30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费用

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每项交纳评审费150元。

六、注意事项

1、申报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材料一律送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地址在济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吴泰闸路75号(香港大厦对过)。

2、为规范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市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采用《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V2.0》,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用此软件,搞好今年科技奖的申报工作。

3、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市科学技术局成果科联系。

联系电话:(0537)2315743
通讯地址:济宁市红星东路129号(272117)

附:项目简介表

2004年1月12日

项 目 简 介 表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主要内容(包括:立项情况、主要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达到的技术水平、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限500个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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