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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〇〇五年度省、市科技成果
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省、市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的申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基础,市场前景广阔;
3、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
4、项目实施单位具有较高的吸收新技术的积极性和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消化、吸收技术的基础条件;
5、申报项目已经通过技术鉴定。
二、申报重点
2005年省、市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围绕省、市科技工作的重点,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技术;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提升传统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社会公益技术;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对行业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先进实用技术等。
(一)高新技术
1、电子信息。重点是软件技术、数字化电子产品、行业应用系统集成软件、运营管理软件、网络技术、新型光电子元器件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2、生物技术与制药。重点是创新药物、农业动植物基因工程、重大疾病的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基因工程疫苗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3、新材料。重点是纳米技术与应用、复合材料的开发应用、电子基础材料、汽车专用新材料及加工技术和制成品、有机及精细化工材料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
1、先进制造技术。重点是先进制造及自动化技术、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现代物流系统、轻纺新工艺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2、能源与高效节能、环保技术。重点是煤化工和油化工技术、新型能量储存与转换技术、高效节能技术、城市环境质量、水气污染治理技术及其设备成套化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3、农业高新技术。重点是育种及品种改良技术、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中药现代化开发、农副产品加工增值技术、绿色食品开发、设施农业技术、节水技术、农用产品安全生产及检测技术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三)可持续发展。重点是疾病诊断治疗技术、新型医用精密诊断与治疗仪器、计划生育、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技术、环境保护技术、环境恢复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等方面的推广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市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统一使用《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申请表》。
1、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基层单位申报,市属大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申报单位应填写《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和《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建议表》(简称《建议表》),并提供其它有关申报材料(包括鉴定证书、推广实施方案、专利证书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采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整齐。
2、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认真审查,并填写《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同时报送《申请表》、《建议表》和《汇总表》软盘)。
3、所需表格可从省科技厅网站或济宁市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附件:1、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汇总表
2、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建议表
3、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申请表
联系电话:2315743
济宁市科技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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